工伤赔偿不会因为你写个声明或者挂靠别人就给打折了

嗯,我说点你可能也听说过的工伤认定的误区吧。虽说挂个名字在这工作就能让人干活,但真出了事,“没招他”的公司也得赔。比如2017年4月那位开搅拌车侧翻的颜某,骨折了好几处。他找公司赔,结果车主要拿出一份协议来说这车其实是挂靠在甲公司的,他们才是老板。但颜某不认账,劳动仲裁给他判了“不受理”,他只好去法院打官司。法官一查发现,虽然颜某是车主安某、薛某找甲公司招的人,工资也是甲公司代发的,可他俩没签过任何劳动合同。但这事儿最后还是判甲公司输了。因为法律规定得为职工考虑,所以即使没劳动关系,挂靠的单位也要先赔钱。赔了之后再去追实际开车的人。 再说说那个写了“放弃社保声明”的张某。他原单位改制内退了,2016年7月又去了一家公司当电工。为了省事,他写了个声明说原来的社保还接着交,不需要现在这家公司再给他缴了。结果到了2017年2月上班路上出车祸了,八级伤残。仲裁让这家公司赔20多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法官说不管员工签没签合同、有没有声明放弃社保,只要是在这个单位上班干活了,就必须要给缴社保。“放弃声明”这玩意违法了强制险的规定,法院是不认的。 还有一个就是劳务派遣没缴社保的情况。2015年1月的时候,某幼儿园跟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协议,要派48名员工去干活,工资由派遣公司发、社保也由它缴。其中有个叫李某的保育员每月只拿1630元工资却没买社保。2015年5月她上班路上出车祸了成了七级伤残。她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工伤待遇。法院最后判决是把李某的劳动关系解除了,由派遣公司赔偿近20万元的工伤保险费。至于幼儿园嘛?也跑不掉连带责任。因为派遣公司有给员工买社保的法定义务,不能拿什么居民医保来当借口;幼儿园知道该交钱却没交,这就是共同过错。 所以这三起案子告诉咱们企业啊:规范用工、依法参保才是真正的硬道理;劳动者也得心里有数:工伤赔偿不会因为你写个声明或者挂靠别人就给打折了。想一次到位拿到赔偿?还是得依法维权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