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发放全省首本林下空间经营权证 推动林地资源从“平面确权”迈向“立体确权”

林下空间长期处于权属模糊的尴尬境地。

作为林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下空间依附于林地存在,却未被单独确权登记。

这种"隐性资源"的身份,导致经营主体的权益保障严重缺位。

以中药材种植为例,这类多年生品种需要长期投入和大量资金支持,但由于缺乏合法凭证和明确的权属证明,经营者无法将林下经营权作为有效资产对接金融资源,融资难成为制约林下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社会资本对"进山入林"也因权属不清而顾虑重重,导致林下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举步维艰。

旌德县此次创新的核心在于产权制度的突破性设计。

通过颁发林下空间经营权证,该县创新性地将林下空间经营权从林地所有权、林木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一地多权"的科学配置。

这一做法既守住了集体林地和林木的所有权不动摇,确保生态资源的集体属性,又放活了林下空间经营主体的使用权,让经营者获得了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

这种"守住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的制度设计,体现了产权保护与资源激活的有机统一。

这项改革释放出多重积极效应。

对经营主体而言,权证成为了融资的"通行证",使林下经营权可以作为有效资产对接银行信贷,解决了长期困扰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对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而言,闲置的林下空间变成了可持续增收的"绿色银行",既保护了生态环境的绿水青山,又为集体和村民开辟了新的收入渠道。

对区域发展而言,这一制度创新为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树立了新标杆,为林业资源的科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

旌德县下一步将深化这一改革成果。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林下空间经营权登记流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降低经营主体的办事成本。

同时,以庙首林场示范项目为样板,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更多林下经营主体依法确权、规范经营,形成示范效应。

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完善,将生态资源的潜在价值充分激发出来,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

从"靠山吃山"到"养山富山",旌德县的改革实践揭示出乡村振兴的关键密码:唯有通过制度创新打破资源转化的制度壁垒,才能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惠民富民的金山银山。

这场发轫于皖南山区的产权革命,或将为全国集体林区转型发展树立新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