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法院以柔性调解化解15万元合同纠纷:以诚信规则稳预期、护民生

问题:货款拖欠引发对立,合作关系濒临破裂。该案源于双方长期业务往来。一方按约供货后未能及时收回货款,欠款累计超过15万元;另一方以经营周转压力为由未能如期付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情绪对立、各执一词。若简单以判决方式“一裁了之”,虽能明确责任,却可能加深对抗、增加后续执行难度,并对双方后续合作及有关社会关系产生影响。 原因:一是小微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较弱,遇到市场波动、回款不畅时,容易形成拖欠;二是部分交易基于熟人信任,存在口头约定或材料不完备的情况,发生争议后,双方对“是否完成交付、如何结算、何时付款”等关键问题认识不一致;三是对法律规则理解不足,将资金困难视为免责理由,忽视违约责任与信用代价,导致矛盾升级。 影响:从个体层面看,供货方回款受阻直接影响现金流与生产经营;拖欠方则面临违约责任、诉讼成本及信用受损等风险叠加。从市场层面看,类似纠纷若长期得不到有效化解,容易削弱交易信心、抬高合作成本,影响区域营商预期。从治理层面看,合同纠纷高发与“熟人交易”“口头约定”等现实相伴,处理不当易从经济纠纷外溢为邻里、人际矛盾,不利于基层稳定。 对策:白银区法院在查明基本事实、厘清争议焦点后,认为案件权利义务边界较为清晰,具备调解基础,随即启动调解程序,力求以更低成本实现实质化解。调解中,承办法官采取分层沟通:先分别听取双方核心诉求与现实困难,缓和对立情绪;再组织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围绕“如何履行、如何分期、如何保障兑现”等关键问题形成可执行方案。同时,就合同成立与效力、交付与付款义务、违约责任等要点结合法律规定进行释法,明确即便缺少完整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履行且权利义务对应,相关约定依法受保护,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并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一致:欠款方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分期付清所欠货款,并对争议事项作出一揽子安排,纠纷当场化解。 前景:当前合同纠纷呈现“金额未必大、关系牵涉多、兑现环节敏感”的特点。推动矛盾在诉前、诉中依法实质化解,既要守住法律底线、明确规则边界,也要兼顾情理与可行性,提升当事人履约意愿与兑现能力。白银区法院的做法反映了“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运用:以调解促和解、以裁判明规则、以执行保兑现。下一步,如继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对小微经营主体的法治宣传与风险提示,推动交易材料规范化、结算条款清晰化,并对分期履行协议配套司法确认或执行保障措施,将有助于减少纠纷增量、提升履约率,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更好服务基层治理与平安建设。

这起看似普通的货款纠纷,折射出基层治理中对“定分”与“止争”的双重需求。通过依法调解与释法明理,既解开了当事人的矛盾,也促使双方重新认识契约与信用的价值。“刚柔并济”的处理方式,为同类商事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可借鉴路径,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司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