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咱们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这块儿有了新的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的新规定是在2月26日发布的,这个规定主要就是想给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加点力,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把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搞得更好。北京这边,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记者徐佩玉专门就这事儿写了报道。这是因为银行的总行或者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行管理这个新业务,银行得有国际结算的本事,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还得健全才行。以前的规定都是针对每项具体业务设上限,现在只要在一个总的净融出余额上限内,银行就能灵活调整业务结构,管理模式更加系统科学。这次新规定的大亮点就是引入了逆周期调节机制。把境内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的净融出余额和它们的资本水平、资金实力挂钩起来进行调节。银行总行或者外国银行境内分行负责归口管理这些事。央行那个负责人也说了,以后这事儿会让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更加畅通稳定。 新规是啥样子?其实就是把境内银行和境外机构之间有实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民币资金融通都给纳入进去了。像账户融资、债券回购这些形式都属于这个范围,以后要是推出类似性质的业务也照样适用这条规定。新规要求展业银行具备较强的国际结算业务能力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这次新规是根据广泛征求的意见制定出来的,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银行树立风险中性的理念。这次新规还是挺贴心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让境内银行能顺当地向离岸市场提供流动性。 这次调整出来的管理逻辑跟之前出台的境外贷款、境外放款那些措施是一脉相承的。“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业务”这种理念也能帮银行形成风险中性的态度。后续央行还会综合考虑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情况、跨境资本流动形势以及银行展业情况这些因素,适时调整参数。咱们只需要知道新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健康发展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