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十”,为啥只赔三倍?

最近有个消息挺让人操心的,保水虾仁被曝光出了超标问题。央视在3月15日晚的晚会上点名批评了一些企业,他们在虾仁生产过程中违规、超量添加保水剂。保水剂本来是个好东西,能锁水提鲜,但超量的话对身体就有害了。长期吃多了可能会导致钙磷比例失衡,引起消化问题或者心血管风险。 这个曝光让不少消费者心里直打鼓,纷纷翻看购物记录。结果发现“与辉同行”直播间卖的“大岸浪花大号虾仁”,生产商正是湛江良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3月16日晚上,“与辉同行”赶紧发声明下架了全站的虾仁产品,还给了个“退一赔三”的兜底方案。 3月17日有网友晒单说已经拿到了赔偿款。不过也有人觉得不太满意,明明法律上说的是“退一赔十”,为啥只赔三倍呢?记者在3月20日去问客服,对方只重复了一遍声明内容,没给明确答复。 其实法律规定挺清楚的。“退一赔十”主要是针对食品本身不安全导致的损害;“退一赔三”则是因为经营者有欺诈行为。这两个不是冲突的概念,而是根据不同情况适用。 具体该怎么赔偿呢?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的王久成律师建议了两条路径:如果商家明知销售不合格食品,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索赔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如果商家没那么恶劣但存在欺诈行为,就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张伟娜律师补充说,只要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并造成损害,不管有没有欺诈都可以主张十倍赔偿。而且消费者可以向任何一方索赔。 最后呢,先赔付是态度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负责。现在监管部门还在检测阶段,“退一赔三”算是个过渡方案。要是真的涉及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大家还是得把“十倍赔偿”这个权利用足。毕竟食品安全不能凑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