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20余名非法集资案件受害人因情绪激动聚集。
值班法警李娜没有简单维持秩序,而是主动引导群众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协助他们推选代表与法官沟通。
这一“情理交融”的处置方式,既保障了司法秩序,又让群众的诉求得到有效表达。
类似场景在全国多地法院不断上演。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法院法警主动照看当事人携带的婴儿,福建省闽侯县法院设立“护‘未’驿站”提供专业陪伴服务,这些举措直击“带娃应诉难”的社会痛点。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共处理此类便民服务需求超2.1万件,较上年增长37%。
这种转变源于司法理念的深层革新。
最高人民法院警务部负责人指出,新时代警务工作正从“被动维稳”向“主动服务”转型。
一方面,随着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对司法服务的精细化需求显著增加;另一方面,司法机关深刻认识到,刚性执法必须与柔性服务相结合,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创新服务机制带来多重积极影响。
内蒙古高院设立的“司法警察便民服务岗”集导诉、咨询、帮扶于一体,使群众平均等待时间缩短40%。
更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前置化解矛盾,法院信访量同比下降23%,司法公信力测评满意度达92.6分,创历史新高。
展望未来,司法机关将持续深化“温度执法”改革。
据悉,最高法正在制定《司法警察便民工作指引》,拟将临时看护、应急帮扶等成熟做法制度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这种“将心比心”的司法服务,既传承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群众路线精髓,又赋予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的实践维度。
法治的力量,不仅体现在庄严的法庭与严谨的程序,也体现在群众走进法院时能否被尊重、被倾听、被指引。
把规范执法做细、把便民服务做实,既是司法警察履职尽责的题中之义,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呈现。
让每一次接待更有耐心、每一次引导更有章法、每一次帮助更有力度,公平正义就能以更可触可感的方式抵达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