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与丈夫结婚没孩子儿女不在只能找人帮忙

今年的80岁黄老太和丈夫婚后都没孩子,兄弟姐妹也都不在了,老两口自己照顾不了自己,只能找人帮忙。2020年,黄老太因为生病住院,比她大5岁的丈夫急得团团转,幸好遇到了朋友小李帮衬。病好了以后,老两口就开始发愁,万一以后有事没人签字照顾怎么办?后来听说了《民法典》里的意定监护条款,黄老太和丈夫决定把小李当作监护人。他们想先和小李一家多相处一段时间再定,小李两口子觉得这主意不错。就这样一起住了一年多。 后来小李要买房,老两口就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便宜点卖给他们,顺便留个居住权保证老人权益。到了2021年,大家一起去公证处办了手续。协议里写着他们身体健康、神智清楚,跟小李一家关系挺好,早就一起住了一年多了。为了晚年养老生活方便,才想让小李当监护人。 结果到了2025年,黄老太突然病重意识模糊了,她老伴也下不了床。小李就跑去无锡市梁溪法院起诉了,想让法院认定这两位老人没民事行为能力,指定自己做监护人。扬子晚报的张建波记者报道了这件事。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份经过公证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合法有效。最后法院就把黄老太夫妇宣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并且指定小李为他们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