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菏泽市将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纵横联动、多维立体的普法工作体系,有效推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整体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菏泽市普法工作的显著特点在于建立了科学的组织体系和责任机制。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各执法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
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普法工作职责边界不清、力量分散的状况,使每个政府部门都成为普法工作的主要参与者。
与此同时,菏泽市建立了完善的普法网络体系,包括联络员制度、讲师团、文艺队等多个层级,形成了覆盖城乡、纵横交错的"1+4+N"普法工作网格。
这一网络从城市社区延伸到乡村田间,从机关办公场所覆盖到企业生产车间,实现了普法工作的全域覆盖。
为确保工作实效,菏泽市还将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法治督察和述法评议等重要考评内容,形成了层级清晰的责任传导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投入普法工作。
菏泽市普法工作的创新之处在于突出针对性和精准性。
市里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和法律需求,设计了分类指导的普法方案。
对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菏泽市制定了系统的法律学习清单,搭建了网上学法考法平台,使领导干部在日常学法过程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进而为全社会树立尊法学法的标杆。
对于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菏泽市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在全市中小学的全覆盖,并开展了"家校共育法治与安全教育"公益课展播、"彩虹伞·守护'菏'苗"等系列主题活动。
这些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使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奠定法治基础。
对于农村居民这一"大众群体",菏泽市建立了法律服务数据分析制度,精准把握农村地区的法律需求,编印了贴近生活的普法宣传资料,开展了"小板凳、小马甲、小课堂"等接地气的"三小"普法进农村活动,使农民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获得法治教育。
创新是普法工作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菏泽市在普法形式和载体上进行了大胆探索,有效激活了法治文化的生命力。
市里加强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文化"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将法治元素巧妙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场景。
在城乡建设中,菏泽市将法律知识绘制在墙体上,立在道路旁,种在公园里,使墙画、宣传牌、公园长廊、灯光装置、乡村小舞台等都成为了"行走的法治课堂"。
这些随处可见的法治文化载体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地接受法治教育,使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此外,菏泽市还加强了法治文艺创作,将非遗传承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戏曲、快板、相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传播法治知识,大大提升了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菏泽市普法工作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系统的普法教育和丰富的文化载体,全市人民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正在形成。
特别是在基层治理中,普法工作的推进使广大群众更加理性地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有效降低了社会矛盾激化的风险,为维护社会秩序、推进依法治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展望未来,菏泽市应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普法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根据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新挑战不断调整普法内容和方式。
同时,要加强普法工作的评估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推动普法工作向更高质量、更深层次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现"后来居上"的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从“法律条文”到“法治信仰”,需要持之以恒的浸润与创新。
菏泽市以润物无声的方式让法治精神扎根基层,其探索不仅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样本,更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活力。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征程中,这样的地方实践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