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视听协会推出微短剧行业用工自律公约 38家机构首批签约

一、行业高速扩张背后,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近年来,微短剧作为新兴网络视听内容形态,凭借制作周期短、传播速度快、受众覆盖广等特点,实现了爆发式增长。行业数据显示,国内微短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数量快速攀升,涵盖演员、导演、摄影、场务等多个工种。然而,繁荣表象之下,用工不规范问题逐渐显现:口头约定替代书面合同、拖欠薪酬时有发生、高危拍摄缺乏安全保障、未成年演员权益保护缺位等现象,引发社会关注。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微短剧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制作主体分散、行业标准尚不健全,部分用工方法律意识不足,劳动关系认定模糊,导致演职人员维权成本高、渠道不畅。同时,行业缺乏统一的自律约束机制,使得个别不规范行为难以及时遏制。 二、五项核心条款,系统构建权益保障框架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网络视听协会微短剧工作委员会发布的自律公约,从五个维度提出具体规范要求。 在合同管理上,公约要求用工双方合作前以书面或可留存的线上形式明确工作内容、薪酬标准、支付周期及违约责任,确保权责关系可核查、可追溯,从源头减少因约定不清引发的纠纷。 在薪酬保障上,公约明确要求用工方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鼓励推行人工费用分账管理、设立薪酬保证金账户、建立薪酬垫付保障机制等制度安排,以多重手段防止欠薪,维护演职人员的经济权益。 安全生产上,公约提出摄制活动须配备安全保障制度、现场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格斗、爆炸、高空特技等高危拍摄任务,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全程监督。同时,公约反对“连轴转”等透支式工作安排,要求合理规划制作节奏,保障演职人员基本休息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上,公约对儿童演员的使用作出严格限定,要求监护人全程陪同,不得安排超负荷工作,不得安排超越年龄认知的暴力、惊悚或情感戏份,保障未成年演员的休息权、健康权和受教育权。 权益服务上,公约提出由摄制基地联合行业协会建立权益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渠道,并协助对接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降低演职人员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率。 三、38家头部单位率先签署,示范效应值得期待 此次首批签署单位共38家,涵盖爱奇艺、腾讯在线视频、优酷、哔哩哔哩、快手、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主流视听平台,以及柠萌影视、华策影视等知名制作机构,还包括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等学术机构。签署主体的广泛性与代表性,使这份公约具备较强的行业覆盖力与示范引领价值。 头部平台率先表态,有助于在行业内形成正向示范效应。作为内容分发与流量入口的核心节点,主流平台的合规承诺将对上下游制作方产生传导压力,推动产业链条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自律公约之外,制度建设仍需持续深化 需要注意的是,自律公约属于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其执行效力有赖于签署方的主动履行与行业协会的持续监督。如何建立有效的违约追责机制、如何确保公约条款落地而非流于形式,仍是下一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微短剧行业的健康发展,既需要行业自律的内生驱动,也离不开劳动监察、版权保护、内容审核等外部监管体系的协同配合。此次公约的发布是行业自我治理能力提升的积极信号,但要实现从“倡议”到“规范”的转变,还需在立法、执法和社会监督层面形成合力。

文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人才;当镜头前的表演者不再为权益保障分心——当每个创作环节都有规可循——微短剧这门“新兴艺术”才能真正释放其文化价值与经济潜力。这场行业自我革新的意义,或许不仅在于解决当下问题,更在于为中国数字经济领域的劳动权益保障树立可复制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