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为托托起万家灯火安心以人为本始于每一个具体迫切需求吉林信托公司将以此“家和承佑1

最近,长春市发生了一件大事。CIS再次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新的消息。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把特殊需要信托定义为满足特定受益人的生活需求为主要信托目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特殊需要信托不止服务于心智障碍、失能失智等特殊群体,还可以延伸至独居老人、单身群体等。这个概念在吉林地区引起了广泛关注。现在,有一个特殊需要信托业务在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指导下,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银行携手完成了。这次创新给吉林地区的特殊需要家庭带来了福音。这个名为“家和·承佑1号”的特殊需要信托业务,帮助一位54岁的母亲为她30岁的脑瘫儿子安排未来生活。这个案例不仅是一项金融服务创新,更是一次以客户为中心的实践。它给吉林省带来了一次跨越时间的托付与难题解决的机会。这位母亲是一个刚刚丧偶的单亲家庭,在孩子成年后却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法照顾自己。她一直担心自己离世后孩子怎么办?这个问题也困扰着整个吉林省以及全国数千万特殊需要家庭。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引入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保护人”,建立了信托公司管钱、保护人管事的治理结构,确保决策公正与专业。他们还创造性地构建了“核心+预留”的双层资金保障体系,把保险金请求权设立信托,确保有稳定现金流用于孩子照护。 除此之外,“家和·承佑1号”还有多做一点持续监控委托人生存状态机制。当特殊需要受益人身故时剩余财产将捐赠给相关公益机构和基金。 这次创新不仅是一项合同签订过程,更是一个以需求为出发点、以专业闭环形成、向生态共建的金融向善实践在吉林落地生根。它是信托业回归本源服务民生的“吉林样本”,更是联动金融机构、法律专业力量和服务提供方共同培育本地化专业化服务生态关键一步。 这个“家和·承佑1号”也给社会带来了启示:它是金融工具助力构建“政府保障、社会互助共济、家庭自主规划”相结合多层次共济型社会保障体系一次有力尝试。通过私人定制化制度安排有效补充公共服务维度应对社会性照护压力提供可持续金融解决方案彰显金融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增进民生福祉温度与力量。 以信为托托起万家灯火安心以人为本始于每一个具体迫切需求 吉林信托公司将以此“家和·承佑1号”为起点持续深化拓展特殊需要信托服务内涵不断优化流程让更多家庭借助制度安放今日牵挂托起明日希望 本次编辑由熊菲负责校对由李凌锋完成 (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