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那天,我看到一则报道,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给住建部提了个建议,住建部采纳了,把《物业管理条例》改叫《物业服务条例》。樊芸代表觉得,给物业换个名字就能让业主感觉自己是家里的主人。网友们都很支持这个改名决定,觉得物业本来就是为了服务住户的,改名之后得把服务质量提上去。樊芸说很多人都对物业有复杂的感情,它是小区正常运转的依靠,但有时候又会让人很反感。比如业主因为没车位被挡在门外的时候,物业觉得自己是管理者,就不会太在乎业主的需求。其实从服务的角度来看,物业应该帮着解决问题而不是各种阻拦。“管理”和“服务”的区别很明显,一个是管控主导,一个是履约尽责。改名字就把关系理清楚了:物业就是提供专业服务的人,不是小区的管理者。大家看住建部这么快就反馈了,说明民声真的能被听见和重视。这就证明了好政策都是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长出来的。不过光改个名字还不够,得把服务落到实处。职能部门得跟上配套措施、监管好行业。物业企业也得增强服务意识多沟通协商才行。 其实这几年社会治理上有很多变化都是这种理念推动的,“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型已经悄悄发生了。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网格员上门办事、企业试点“无事不扰”白名单……这些都是以人为本的体现。这次物业条例更名也是这种趋势的一个缩影。未来还会有更多类似的服务走进大家生活。大家对这个更名一致叫好,但也等着看服务怎么落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