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恶势力团伙长期逍遥法外案告破 五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获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中的典型案例。

其中,南京市查办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其"保护伞"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强化刑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坚定决心。

问题的发现与初步查处 案件涉及两个主要犯罪团伙。

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南京市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4月,该集团在KTV滋事斗殴,将被害人刘某刺伤致重伤二级。

2018年12月,王某某再次纠集他人持刀砍伤多人,其中一人构成重伤。

另一团伙以滕某等人为首,利用多个游戏厅开设赌场,查证赌资高达6000余万元,涉及金额巨大。

令人警惕的是,这两个犯罪团伙长期脱离侦控,未被及时查处,背后隐藏着深层问题。

直到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扫黑办"指导下启动异地侦查,才推动了原案的深入查处。

2020年9月,王某某等16名恶势力集团成员因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2023年9月,滕某等15人因开设赌场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

"保护伞"的深层挖掘 犯罪团伙长期逍遥法外的背后,是司法权力的滥用。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全面梳理两个犯罪团伙涉及的全部案件,发现多起案件存在应查未查、降格处理、怠于侦查等明显异常情形。

这些异常现象指向了一个严肃的问题: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情况。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先后对时任南京市某公安分局局长蒋某、治安大队长姜某等5名公职人员立案侦查。

这5人利用职权便利,对恶势力犯罪活动包庇纵容,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

2023年12月以来,法院以徇私枉法等罪名分别判处蒋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充分体现了对司法腐败的零容忍态度。

监督机制的完善与成效 本案的查办过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刑事监督职能的重要作用。

南京市检察机关不仅依法查办了相关案件,更进一步联合公安机关组织专项核查,对侦查活动进行全面规范。

截至2025年底,累计核查案件300余件,已清理纠正200余件,有效促进了侦查活动依法规范开展。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检察机关正在强化对刑事侦查权的监督制约,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

通过对"保护伞"的深挖,不仅打击了腐败分子,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司法权力的纯洁性,增强了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前瞻性意义 该案的处理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它表明,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不仅要打击黑恶势力本身,更要深入挖掘其背后的"保护伞",切断犯罪团伙与司法权力的勾结。

这种全链条、全方位的打击方式,有助于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同时,该案也提示我们,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通过对侦查活动的全面核查和纠正,可以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执法司法的规范化水平。

扫黑除恶既要“打得准”,更要“治得久”。

从严惩处恶势力犯罪到依法查办“保护伞”,再到对存量案件开展专项核查、系统清理纠正,这一链条式治理表明:维护司法公正不仅靠重拳出击,更靠监督常在、制度长效。

唯有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才能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夯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