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镇街,17个镇街承接37至39项执法任务

近年来,随着基层治理体系健全,一些地区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更压实基层执法责任,成为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方式。茂南区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自2026年3月30日起,将区级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有序下放至辖区内17个镇街。此次下放覆盖羊角镇、金塘镇、公馆镇、镇盛镇、鳌头镇、袂花镇、高山镇、新坡镇、山阁镇、城南街道、河东街道、河西街道、红旗街道、新华街道、露天矿街道、官渡街道与站前街道,共涉及39项处罚权。职权下放后,既减轻区级部门日常执法压力,也让基层执法更贴近一线、更便于管理,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和执行力。

行政执法权下沉不是简单“把权力交下去”,而是通过法定程序重塑治理链条——以清单管理划清责任边界——并以监督和能力建设守住规范底线。只有把基层“离群众最近”的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最有效”的能力,才能让权力运行更透明、监管更精准、服务更高效,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