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美方近期关税政策变化,外界最关注的是:美方停止征收部分以《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名义加征的关税后,又依据国内法第122条对所有贸易伙伴加征10%进口附加费,并同时释放可能继续动用301、232等工具加征关税的信号。这种“退一进一”的政策组合,既牵动中美经贸关系走向,也为全球供应链预期和企业成本带来新的不确定性。 从问题本身看,美方此前以所谓“芬太尼关税”“对等关税”等名义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对应的措施在美国国内诉讼进展和政策调整背景下出现变化。中方指出,按照美方最高法院相关裁决以及美国政府后续行政令、公告等安排,美方已停止征收此前部分加征关税;但新的进口附加费客观上延续了单边加征关税做法,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贸易壁垒。同时,美方多次表示可能通过301、232等调查程序采取继续限制措施,政策风险并未明显缓解。 从原因层面观察,美方关税政策的“工具切换”,反映出其在国内法律约束、产业诉求与政治压力之间寻求平衡。一上,关税美国国内面临合法性争议与利益分化:进口依赖型行业和消费者对成本上升更为敏感,诉讼裁决与行政调整也促使政策作出修正;另一上,美方仍试图将关税作为谈判筹码和产业保护手段,通过更具可操作性的国内法条款保留对外经贸施压空间。以覆盖面更广的进口附加费替代部分既有关税,或意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并在谈判与国内政治叙事中维持强硬姿态。 从影响评估看,单边关税及附加费将直接推高跨境贸易成本,压缩企业利润,增加终端价格压力,并影响市场预期与投资决策。对中美而言,关税壁垒反复调整容易导致企业订单、供应链布局和合规安排频繁变动,扰动正常经贸往来。放到全球层面,中美作为重要经济体,其经贸关系波动具有外溢效应,可能促使部分企业加速分散供应链、提高库存和对冲成本,从而降低国际贸易效率。实践表明,关税战难以带来“共赢”,更可能引发成本回流与资源错配,最终损害各方利益。 在对策上,中方态度明确:一是继续密切跟踪美方政策动向,开展评估,并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决定是否调整既有反制安排,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重申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关税措施,敦促美方取消并停止加征相关单边关税,回到以规则和对话解决分歧的轨道;三是强调通过磋商管控分歧,愿在近期举行的第六轮中美经贸磋商中开展坦诚沟通,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基础上推动解决各自关切。中方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不断叠加限制工具,而在于以建设性方式增进互信、减少误判。 对前景作出判断,需要把握两条主线:其一,政策稳定性将成为企业最看重的“公共产品”。若美方继续在不同法律工具间频繁切换并叠加措施,不确定性将进一步上升,市场对中美经贸关系的预期也会受到拖累;其二,对话与合作仍是降低摩擦成本的现实路径。中方强调“合则两利、斗则俱伤”,希望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共同维护两国元首釜山会晤和2月4日通话形成的共识,在落实共识中累积信任、在平等协商中寻求解法、在妥善管控分歧中保持经贸关系总体稳定。
当前,中美经贸关系处于关键时期。美方频繁调整关税政策,既反映其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也暴露单边做法的局限。中方立场明确:不回避挑战,也不放弃对话。通过即将举行的第六轮经贸磋商,两国有机会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增进理解、缩小分歧。历史经验表明,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只有摒弃单边思维,遵循互利共赢原则,才能为两国人民和全球经济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