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洗浴中心猥亵顾客被立案告知书显示受害人报警的2026年

2月2日下午,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陈川接受了媒体采访,他指出洗浴场所必须把顾客的安全和财产保护放在首位。 事情发生在西安市明光路72号的溪海岸汤泉洗浴中心。住在陕西安康的刘先生全家购买了一套包含过夜服务的1200元套票,他本来打算带老婆孩子去娱乐放松一下,没想到碰上了让他恶心的事。 1月31日晚上9点多,他们一家人进了店。洗完澡后,11点半左右去2楼休息室休息了一会儿。因为凌晨时分客人太多,休息室不够用,他们就去了电玩区。电玩室里装了三台电视,大家可以在上面躺着休息。 电玩室大概有30平方米大,进门后有一个30多厘米高的台子,是用木地板垫高的。因为这里没枕头和被子,当时最少有五、六个人挤在里面过夜。 刘先生在5点50分左右醒来后去大厅溜达了一圈。7点多的时候,妻子突然给他打电话让他回去。他回到电玩室门口时看到一个20多岁的陌生男子站在妻子旁边。他问那个男子想干什么,对方既不说话也不回答。过了两三分钟孩子醒了,他们才一起走到大厅。 妻子跟刘先生说,刚才那个男子把她猥亵了。刘先生赶紧跑到电玩室门口拦住那个人并质问他,对方却说可能是用腿碰了一下。刘先生坚持要调监控查看情况,结果前台工作人员说不能给他看。没办法,他的妻子只好在7点13分报了警。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调取了监控视频。 从监控里可以看到大概是早上6点50分的时候,那个陌生男子有意触碰了妻子的脚两次。刘先生事后从妻子那里了解到,当时她感觉到有人在有意触碰她的脚,下意识蹬了一下后对方还没停手,这让她既恶心又恐慌。 事发后做完笔录直到离开这家店,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或道歉。刘先生很生气地说:“发生了这种事连一声道歉都没有,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会给顾客带来多大的心理阴影吗?这还是一个服务场所应该有的态度吗?”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月2日下午来到溪海岸汤泉洗浴中心想要了解事情经过。入口处的闸机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短信联系负责人并回复记者说领导在开会不接受采访让去派出所了解情况。记者问2楼是否有电玩区时工作人员确认有这个区域。 大厅门口的展示屏上贴着宾客须知显示该店24小时营业且规定凌晨2点到6点之间过夜的贵宾需要加收30元每人过夜费并登记身份证信息。 刘先生提到他们购买套票时并没有加收过任何费用也没有登记身份证信息。 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负责此事的警官表示要去分局办理手续才能接受采访。不过该所出具给报案人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受害人报警的2026年2月1日溪海岸猥亵案已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