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这件事儿,关系到党这台大机器能不能运转顺畅,也关乎我们党的根基牢不牢。所以,每一位新党员都得符合标准,程序还得一丝不苟。最近大家讨论的那些违反规矩、乱来的发展党员行为,再次给我们提了个醒:在这个新形势下,咱们得把住党员“进门”这道关口。中共中央办公厅在2014年5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这个文件是我们干活的基本遵循,对条件、程序和纪律都规定得很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也给这些违规行为划下了红线。要是谁弄虚作假,或者搞变通简化流程来发展党员,直接责任人跟领导责任者都得挨罚,轻则警告,重则撤职。 咱们得抓住两个关键概念来看这事儿。第一个是“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这可不是说平常工作上有点小疏忽,而是说故意隐瞒情况或者帮着改材料造假,想让本来不达标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人混进来。这种行为最糟糕,它破坏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党内政治生态里的诚实土壤都给糟蹋了。 第二个是“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从定下积极分子到转正这一连串的事儿,每一步都得按《党章》和《细则》来走。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基础,要是简化或者颠倒了必要的步骤,就容易让考察变得不真实、把关不严,让不合格的人混进来。 党章第五条说得很明白: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支部坚持个别吸收。这是条铁律。政治标准是第一位的、根本的标准,看的是动机纯不纯、信念坚不坚、对党忠不忠。坚持个别吸收就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能搞“批量生产”或者“突击发展”。 违规发展党员危害大得很。从个人角度看,这会让那些政治不合格、动机不纯的人混进来;从组织层面看,这破坏了规矩的严肃性;从社会角度看,这会损害党在群众心里的形象。所以对这种行为必须“零容忍”,严肃追究责任。 咱们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得认识到肩上的责任,把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刻在脑子里。考察的时候要深入细致看看表现;程序执行上要一丝不苟;集体决策时要多听意见、多审查、抵制人情干扰。各级党组织要负起主体责任,全程盯着管着。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还要畅通监督渠道,让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都发挥作用。 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才能从源头上保证质量。《条例》给我们提供了纪律保障和行动指南。咱们一定要提高站位、强化意识,用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做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把真正优秀的人吸收到党内来,让党永葆生机活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夺取新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