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家事案件审判正面临新的挑战。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披露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同比上升12.6%,其中涉及亲情纠纷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占比超过四成。
这类案件往往法律关系与情感纠葛相互交织,传统审判模式难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以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审理的赵氏姐弟借贷纠纷为例,表面是20余万元的经济纠纷,深层却是积怨十余年的亲情裂痕。
承办法官李梅没有简单适用财产保全措施,而是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亲情纽带,借助家族长辈的书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这种"穿透式审判"方法,准确把握了家事案件"情、理、法"交融的特殊性。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枣庄市山亭区法院处理的抚养费纠纷更具典型意义。
12岁少女小雨因长期缺失母爱产生严重心理创伤,法官纪雅萍创新采用"心理干预+亲情修复"双轨模式,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组织母女亲情会见,最终促成母亲主动履行抚养义务并重建亲子关系。
该案凸显出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实践价值。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建军分析,这些创新实践源于三方面制度支撑:一是建立专业家事审判团队,全省已设立76个家事法庭;二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协作网络;三是创新"冷静期""心理疏导"等特色制度。
2023年全省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3.2%,同比提升8.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指出,山东经验具有重要示范意义:首先体现司法职能从裁判向治理的拓展,其次展现传统文化"和合"理念与现代法治的融合,更重要的是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法治化解决方案。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新规实施,这种注重实质化解纠纷的审判模式将更具推广价值。
司法的最高境界不是简单地判分止争,而是通过法治手段实现社会的深层和谐。
山东法院在少年家事审判领域的创新实践,充分说明了当代法治建设的新方向——法律不仅是权利的保障和义务的规范,更是人文关怀和社会修复的工具。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这种融合了法律理性与人文温度的司法实践,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了有益借鉴。
未来,随着这一工作模式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必将有更多家庭在司法的守护下重建信任,更多少年在法治的光芒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