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最近在福田口岸抓了个人,说他没申报就带着3条活的金龙鱼想出境。大家都知道,这玩意儿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里算是保护动物,深圳皇岗海关当场就把鱼给收了。现在这些鱼已经交给专门的机构去养了。 海关也出来说话了,说谁要是私自带这种濒危物种或者它们的制品出入境,肯定要吃官司。咱们得自觉点,别去碰这些法律红线。 事情是这样的,海关人员在福田口岸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一个女旅客行李里有异常影像。拦住一查,发现她背了一包、手推车里也藏了一包。包里全是那种透明的充水塑料袋包着的活动物。后来一鉴定,这就是传说中的金龙鱼。 其实这事儿背后原因挺多的。一方面是因为这种鱼能卖个好价钱,有些人就想走歪门邪道逃避监管;另一方面是很多人压根不知道这是犯法的。现在跨境往来的人多了,手段也越来越隐蔽,这就给咱们的执法带来了不少挑战。 这种行为危害可不小。把外来物种带到别处,很可能会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从法律上说也是不行的,扰乱了正常的进出口秩序。这事儿一曝光,也说明了大家现在越来越关心生态保护的问题了。 以后海关肯定会更严格的检查,还会加强宣传教育。咱们也得知道,没有进出口许可证是绝对不能带这些东西的。 以后大家出门旅行或者是做生意,一定要记得遵守规定。只有大家都守规矩、有了法律意识,才能把生态环境给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