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审结经营者集中706件 同比增长9.8% 制造业投资活跃成主要驱动力

2025年,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运行态势总体平稳、节奏加快。

市场监管总局全年审结经营者集中706件,较上年增长9.8%。

从审查结论看,无条件批准687件,申报方撤回13件,附条件批准5件,禁止1件。

总体上,“大多数放行、少数附条件、极少数禁止”的结构延续,体现出制度对正常市场交易的支持导向,也传递出对可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明确约束。

一、问题:并购活动升温与竞争秩序维护的双重考验 经营者集中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效率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可能导致市场集中度上升、竞争对手被挤出、上下游被锁定等风险。

随着产业升级、技术迭代加快与资本运作活跃,企业通过股权收购、设立合营企业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与技术整合的需求增强,客观上使反垄断审查面临“数量增加、交易更复杂、跨境属性更突出”的多重挑战。

2025年审结量上升,正是市场活跃度与监管工作量同步抬升的直接体现。

二、原因:产业转型驱动投资活跃,规则预期增强促使申报规范 从行业和技术方向看,高技术制造业成为投资热点,汽车、化学原料、通用设备、医药等领域交易频繁,软件和信息技术领域投资持续发力。

这一结构与我国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产业链韧性密切相关:一方面,关键零部件、核心材料和高端装备环节需要通过并购整合实现技术补强与规模化生产;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带动软件、信息技术服务需求扩张,资本更倾向于通过并购获取能力与市场渠道。

从审查效率看,简易案件占比高、初审阶段结案多,反映出企业申报合规性提高、交易设计更注重竞争风险评估。

数据显示,审结简易案件614件,约占89.4%;在受理后30天内审结且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案件591件,约占86.0%。

这表明相当数量的交易对相关市场结构影响有限,或在申报材料与事实基础上能够迅速排除明显竞争疑虑,也体现出监管部门分类审查、提高效率的制度成效。

三、影响:交易规模扩大、跨境并购频密,监管信号更趋清晰 从交易金额看,无条件批准案件交易金额合计超过3万亿元,且出现千亿级交易:1000亿元以上的集中3件,最高交易金额达3735.5亿元。

并购规模的扩大,一方面说明头部企业、平台型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资本运作更为积极;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一旦交易导致市场力量过度集中,其外溢效应更强,涉及消费者福利、创新动力和上下游中小企业生存空间等多维影响,因此监管必须更具前瞻性和精细化。

从集中类型看,境内企业间集中407件,占约59.2%;境外企业间集中190件,占约27.7%;境内外企业间集中90件,占约13.1%。

这显示我国市场对全球企业仍具吸引力,跨境交易活跃。

参与企业注册地覆盖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交易主要涉及日本、美国、英国、新加坡、法国等。

跨境并购既有助于引入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与全球资源,也对竞争评估、数据获取与执法协作提出更高要求。

从所有制结构看,国有企业参与的集中379件,占约55.2%;外资企业参与297件,占约43.2%;民营企业参与244件,占约35.5%。

多种所有制主体在并购中均较活跃,反映出我国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各类经营主体在统一大市场中寻求协同发展。

与此同时,审查口径保持一致,有利于稳定公平竞争预期,推动形成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从行业分布看,制造业集中247件,占约36.0%,投资最为活跃;水电气热生产供应74件,占约10.8%。

制造业中汽车制造相关集中41件,占制造业总数的16.6%,其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1件。

该结构提示,汽车产业链正在加速重组与升级,零部件环节的整合可能提升规模效应与研发能力,但也需要关注细分市场的竞争格局变化,避免形成对整车厂或后市场的过度议价能力,影响创新与供应稳定。

从交易关系看,横向集中395件,占约57.5%;纵向集中288件,占约41.9%;混合集中196件,占约28.5%。

横向集中更易带来市场份额叠加与竞争者减少,纵向集中则可能引发“排他供销”“搭售捆绑”等问题,混合集中在平台化、生态化经营背景下也可能形成跨市场的合围效应。

交易方式上,股权收购379件、合营企业301件,显示企业更偏好以资本纽带实现协同,监管在审查中需关注控制权变化与实际影响,避免“形式合规、实质集中”带来的规避空间。

四、对策:以高质量审查护航高质量发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衔接 从全年结果看,附条件批准5件、禁止1件,说明监管并非“一放了之”,而是在支持合理交易的同时,坚决守住竞争底线。

下一步,政策层面可从三方面发力:一是继续完善分类分级审查机制,对低风险交易保持高效率,对高集中度、涉及关键领域和民生领域的交易强化实质审查;二是提升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增强规则指引,推动企业在交易前开展竞争合规评估,降低申报后反复沟通成本;三是强化附条件批准后的执行监督与效果评估,确保救济措施可实施、可核查、可追责,形成闭环治理。

企业层面也应将竞争合规前置:在并购尽调阶段同步开展相关市场界定、竞争影响测算与潜在救济方案设计;对涉及上下游封锁风险的交易,主动提出开放性安排与防排他承诺;对跨境交易,加强与多法域规则对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时间成本与合规风险。

五、前景:并购仍将活跃,反垄断治理走向精细化与协同化 综合数据判断,我国并购活动仍将保持一定热度,尤其在高端制造、医药健康、数字经济等领域,企业为获取关键技术、完善产品矩阵、提升国际竞争力,将继续通过资本运作推进整合。

同时,随着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行业集中度提升和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反垄断审查将更加注重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更强调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的评估方法,推动形成“既促发展又促公平”的市场生态。

经营者集中审查数据的背后,折射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图景。

在保持市场活力的同时守牢公平竞争底线,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制度设计、提升监管效能。

未来,随着反垄断监管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必将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助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