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医疗安全;为深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秩序,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兰州市肺科医院、城关区东岗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詹家拐子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多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通过系统化、全方位的监督手段,确保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此次督查检查以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控为核心,采取现场查看、记录调阅、系统核验、问题督导等多种方式,对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全流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药品购进环节——重点查验购进渠道的合法性——确保药品来源正规可靠;在验收储存环节,严格核查验收记录的完整性和储存条件的规范性,确保药品储存养护措施落实到位,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作为特殊管理的药品,其安全管理尤为重要。督查中,监管部门严格核查医疗机构是否严格落实"五专"管理制度,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措施,严防此类药品流弊风险,切实防止违法违规使用和流失。 在设施设备配备上,督查组评估了医疗机构药品储存、调配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且有效运行,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温度、湿度等技术要求。对于中药饮片管理,重点检查了清装斗记录与实际操作的规范性,防止混斗、错斗现象发生,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中药饮片。 疫苗作为预防性生物制品,其储运管理的规范性直接影响疫苗效价和接种安全。督查中,监管部门重点查看了疫苗储运管理是否合规,超过有效期的疫苗是否得到合理处置,防止过期疫苗流入临床使用环节。同时,监管部门核查了医疗机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设与应用情况,建立从药品进入医院到发放至患者手中的全流程信息可追溯机制,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当前,医疗机构药品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信息化建设滞后、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等。通过此次专项督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建立了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下一步,市局将继续加大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督查力度,落实区县所监管部门职责,靠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是民生底线。监管部门抓关键环节,医疗机构抓制度落实,将专项检查转化为日常规范。通过完善追溯体系,确保每盒药品、每支疫苗都可核查、可追踪,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