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说个有意思的案子,供水公司因为服务中断,想拿“不可抗力”当借口赖账,结果被法院给驳回了。我是通讯员王俪洁。这事就发生在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法院。你们可能觉得,不可抗力就是没办法的事,能免责吗?还真不一定。这个案子里,甲公司跟自来水公司签了合同,说好人家负责供水的。结果呢?到了夏天用水高峰期,管网维护不当出了岔子,甲公司一连好几天没水用,订单都耽误了,损失大了去了。 法院一看觉得挺逗,你说这是天灾人祸?那可不行。民法典里说了,不可抗力得是真的没法预见、没法避免、没法克服才行。这供水公司作为专业人士,难道还看不出来高峰期容易出问题吗?再说了,故障是因为他们维护不当导致的,这分明是人为疏忽,压根不是不可预见的。既然是自己的错,那肯定也不是没法避免和克服的。法院最后给了个明白话:你们这借口站不住脚,就是违约了。判了供水公司赔钱给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