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那边说是工伤,单位不答应,这事儿该咋整?

员工那边说是工伤,单位不答应,这事儿该咋整?其实法律早就定死了规矩,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单位不认可,就得由单位自己去举证。单位要是不拿出证据,或者证据不够硬,人社局那边直接就认定是工伤了。下面给大家理理单位该怎么合法地举证。 第一点是流程。员工把材料递到人社局后,单位很快就会收到通知。单位得在大概15天内把书面意见和证据交上去,要是拖到时间没交齐,后面吃亏的肯定是单位。 第二点是具体怎么证明这事儿不叫工伤。核心其实就是把“三工”给推翻:要么证明受伤不是上班时间干的,要么不是在单位地盘上弄的,或者说受伤的原因跟工作没关系。要想推翻“工作时间”,考勤表、监控录像这些都是好东西;要想证明“地点不对”,平面图和租赁合同能帮大忙;要证明“跟工作没关系”,聊天记录、岗位职责还有证人证言都能用上。另外,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员工是因为醉酒、吸毒、自残或者故意犯罪才受伤的,这种法定情形也是不认定工伤的。 第三点是单位如果不举证会怎么样。一旦超过时间还不提交材料,或者拿不出像样的证据反驳员工的说法,人社局就直接认定是工伤了。到了这一步,想再翻案可就难了。 最后说说给员工的建议。员工自己也得准备好工作证明、聊天记录、现场照片还有证人证言这些证据;同时也别放过单位提供的那些证据的真假性和合法性问题。人社局在调查的时候可是把所有材料都翻个底朝天的,可不是只听一方的话。 说到底,工伤认定这事儿就是这样:单位不认可就得自己举证。只要单位没办法用完整真实的证据链把员工的说法彻底推翻,那就得认倒霉。对员工来说这一规则简直太贴心了,大大减轻了他们的举证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