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都在传“卢桉1号”竟然变成了“86号”,其实啊,这背后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在依法守护植物新品种呢。2023年4月,A公司就发现B某、C公司还有D公司在外面大量卖侵权的树苗,这就侵犯了人家的权益。A公司只好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告他们,要求他们马上停手,还得赔8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维权费。法院审理之后发现,A公司就是“卢桉1号”的品种权共有人,本来就有这个权利。后来检测出来的“86号”桉树瓶苗其实就是整棵树,属于繁殖材料,跟授权的“卢桉1号”是一模一样的。B某明知道A公司没卖过这种瓶苗,案外人也没得到授权,还硬要签合同买“86号”,其实就是想要“卢桉1号”。买到手后交给C公司去培育卖了出去,这行为摆明了就是故意侵权的。最后法院判B某他们仨一起赔偿A公司80万元,还得停手不许再卖这种侵权的树苗。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彭盎法官说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可是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里说得很清楚:没经过品种权人同意就去生产、繁殖或者卖繁殖材料,或者拿去生产别的品种的,都算是侵权。这个案子里侵权人太蠢了,只看了微信联系人信息和案外人是培育人的身份就以为有授权了,根本没好好审查一下。而且交易的时候他们也不跟A公司核实情况,反而要求把名字改了去规避风险。这种行为就说明他们根本不是无意的,主观上就是恶意的。所以法院就没采纳他们那个所谓的合法来源抗辩的说法。这次算赔偿的时候就把主观故意当成惩罚性因素多加了点钱进去。 文亚欣编辑把这事儿讲得很清楚了。 罗冠明校对也确认过没问题。 冼文光审核了一遍也觉得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