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医院里面有个纪法100问,专门讲红包的事儿。红包这东西,看起来挺客气的,像个医患关系的“润滑剂”。其实啊,这就是干扰正常看病秩序的“绊脚石”,病人本来就辛苦赚钱,你送个红包他也得花钱,这不仅把病人的经济负担加重了,还破坏了医患关系,把行业形象也搞坏了。国家还有个《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明文规定不准收红包。医务人员得管住自己,不能收这种东西,得把医德医风立起来,让“白衣天使”这个名号名副其实。 要是医生收红包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的说法,县级以上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责令改正,给个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还得罚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钱;情节严重的直接停掉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这叫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另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也说了有这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看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还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也规定了几种违法行为,像贪污、索贿、受贿这些都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