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水产市场有人把活鱼给人为麻醉了

记者黄巧文、任卓报道,律师说多地水产市场有人把活鱼给人为麻醉了,这事儿挺严重。据央视财经的消息,重庆、山东临沂还有安徽宿州这些地方的水产市场上,有的商贩为了卸货方便,也为了不让鱼掉鳞,用工业酒精、丁香酚、甲盐这些东西让鱼“睡过去”。 就在3月22日那天,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通报。说是在3月17日凌晨,他们带着辖区里的人去了水产品批发市场搞了个全覆盖的突击检查。结果在现场查到了经营者藏的一些让鱼安静的物质,不过没发现工业酒精。这些查到的东西都给控制住了。到现在为止,一共排查了453个集中交易市场,2534户卖鱼的商家,查出44个违法违规的问题。其中有3起是因为用了让鱼睡觉的物质。对于这些行为,他们会组织人依法严查。 九派新闻23日报道了个情况,重庆乐邦水产市场有个商贩说现在查得特别严,只要车进了市场,立马就有人上车搜有没有违禁品。自从曝光后,车上都不带那些东西了。相关部门也发了通知,不让用这种物质。山东临沂强盛海鲜批发市场那边说查出来两家商贩用了食用酒精麻醉活鱼,当地市场监管局已经责令他们停业整顿了。管理方说现在正全力查这些违法行为呢。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谭敏涛律师跟九派新闻说,商贩在运活鱼的时候用那些“三无”的安定剂、工业酒精还有MS-222麻醉剂,这可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要是真查出来了,那就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了。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是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活鱼运输是食品生产经营的一部分,用工业酒精(这东西含剧毒甲醇)和那些没经过安全评价的麻醉剂,这肯定是违法的。 工业酒精里的甲醇是剧毒物质,国家早就明令禁止在食品加工里用它了。要是商贩明明知道这东西有害还用来运鱼卖给消费者那可就摊上事儿了。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这可能就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了。哪怕是用丁香酚这类的麻醉剂呢,只要它没被批准用于食用活鱼也没进行过安全评价就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处罚力度怎么样?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把非食品原料拿来做食品或者经营没检疫的肉这些事儿都可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产品还有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的。如果货值金额没超过1万元的话得罚10万元到15万元之间;如果货值超过1万元了那就得按15倍到30倍来罚款。 另外谭敏涛还提到如果构成犯罪了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就按照第一百四十一条处罚。 最后消费者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还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商家赔偿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的三倍作为惩罚性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