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长江十年禁渔的中期评估结果。数据显示,自2021年至2025年长江全面禁渔实施以来,这个重大生态保护举措正在产生显著成效,长江母亲河的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生态恢复成果日益凸显。监测数据表明,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相比禁渔前增加43种——表明水生生物多样性呈现恢复态势。其中,长江江豚种群数量最为引人关注。2025年的专项调查结果显示,长江江豚已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增加177头,实现了连续增长。这一成就对于这个濒危物种的拯救至关重要,江豚正逐步成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生态标志。中华鲟保护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近两年放流规模连续超过100万尾。此外,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取得成功,标志着这类珍稀物种的自然种群重建工作迈出了关键步骤,为长期生态恢复奠定了基础。 执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长江禁渔秩序的稳定离不开强有力的执法支撑。五年来,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系列联合执法行动,对涉渔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通过科学阻断非法"捕运销"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现象,涉渔违法行为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同时,执法手段实现了现代化升级。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高科技智能化手段在长江流域得到广泛应用,大幅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这些新型技术的运用使得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取证和查处更加高效、全面,有力支撑了禁渔秩序的维护。 社会参与程度持续提高。禁渔工作成效的取得,还在于全社会共识和参与程度的不断深化。沿江各地加强了禁渔政策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形式,使沿江群众的"守江护江"理念更加牢固。越来越多的社会志愿者加入"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形成了官方监管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立体化管护格局。这种全民参与的态势标志着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氛围已经逐步形成,成为推进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要力量。 长江禁渔的实践意义深远。从生物多样性恢复的角度看,禁渔措施有效遏制了过度捕捞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为水生生物繁衍生息创造了空间。从执法管理的角度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禁渔工作正逐步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表明了新发展理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实践应用。
长江禁渔的中期成果印证了"生态优先"理念的正确性。这场生态实践表明,当人类给予自然休养生息的空间,自然必将回报以蓬勃生机。站在新起点,长江保护仍需持之以恒,让母亲河焕发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