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纪律”之名行不规范用工之实 据裁判文书及对应的材料显示,成某系清远一物业项目保安员,入职后长期执行高强度轮班安排。2022年4月15日,其从早到晚连续上岗后,于凌晨在岗休息约16分钟被拍摄记录。物业公司随后以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为由,对其作出停职并解除劳动关系处理,且未依法支付解除赔偿等费用。2024年4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情形,解除行为缺乏正当性,判令支付赔偿金、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等合计26291.93元。
这起看似普通的劳资纠纷,折射出经济转型期劳动权益保护的现实课题。当一位花甲老人不得不通过诉讼争取最基本的休息权利,既暴露出个别企业法治意识薄弱,也提示监管仍需更细更实。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在企业效率与劳动者权益之间找到平衡,构建更稳定、更有温度的劳动关系,仍需持续推进。司法裁判能够纠正个案中的违法用工,但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更离不开制度的刚性约束与日常治理的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