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季"招转培"陷阱频发 求职者未入职先背贷款近两万元

问题——招聘变培训、入职先背债的现象在求职旺季抬头。

近期,多地求职者反映在网络平台看到“高薪岗位”“快速入职”等信息后,被引导参加所谓“入职培训”。

部分机构以“培训费从工资扣”“包就业”“与知名企业合作”等说法消除戒备,实际却在签约环节捆绑分期付款或“培训贷”。

求职者完成培训后,要么被告知需再自行面试“合作商”,要么入职后短期即被辞退,承诺的薪资待遇与岗位内容大幅缩水,退款则遭遇拖延、推诿甚至失联,最终陷入“没上岗先还贷”的困境。

原因——信息不对称与逐利驱动叠加,形成“以招为名、以贷为器”的链条。

一方面,春招期间岗位供需紧张,部分求职者尤其是应届毕业生、技能不匹配者就业焦虑较强,容易被“门槛低、回报高、包安排”的话术击中。

另一方面,不法机构将培训业务包装为招聘服务,通过电话邀约、线上引流、线下面试等方式营造“正规用工”氛围,并在面试中刻意贬低求职者能力,制造“必须培训才能胜任”的心理压力,推动其尽快签署培训协议或贷款合同。

再加之个别招聘信息审核不严、企业资质展示不清、合同条款复杂隐蔽,给违法行为留下操作空间。

影响——不仅损害劳动者权益,也扰乱就业市场秩序与行业生态。

对个人而言,培训费和分期贷款增加经济负担,可能影响征信与后续就业选择;对家庭而言,求职成本被不当转嫁,容易引发纠纷与信任危机;对市场而言,“招转培”行为侵蚀招聘平台公信力,挤压正规职业培训和正常用工空间,干扰就业服务体系运行。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行为已呈现团伙化、链条化特点,覆盖引流、面试、签约、放贷与催收等环节,隐蔽性与迷惑性较强。

对策——以法治为牵引,压实平台、机构、用人单位与监管责任,形成合力。

司法层面,依法从严惩处以招聘为幌子的诈骗行为。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招转培”相关案例:被告人伙同他人成立教育公司,虚构与知名企业平台合作、可边学边赚钱等事实,诱骗求职人员购买课程参加“入职培训”,骗取学费2200万余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释放对该类犯罪“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监管层面,应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劳务中介、网络招聘信息的联合治理,推动培训收费、贷款产品、合同文本等关键环节透明化、可追溯;对以“包就业”为噱头、诱导贷款的机构从严查处,完善跨部门线索移送与快速处置机制。

平台层面,要把好入口关,强化企业实名与资质核验,建立高风险话术与异常收费识别模型,对“培训后入职”“分期支付”“内部课程”等高频诱导信息加强提示、下架与黑名单联动。

学校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层面,应面向毕业生开展求职风险教育与法律常识普及,提升对合同条款、培训收费、征信风险的识别能力。

对求职者而言,识别“招转培”陷阱的关键在于把握边界与证据:其一,凡以入职、录用、上岗为前提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押金等,应提高警惕。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其二,正规岗前培训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成本,并具备明确的培训内容、周期、考核标准与岗位对应关系;对“培训后再安排合作商”“需要自行再面试”的表述要反复核实。

其三,对任何分期付款、网络借贷、代签授权等条款谨慎对待,尽量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企业信息,保留聊天记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与宣传页面截图,必要时及时向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渠道求助。

前景——随着专项治理与司法震慑持续加力,“招转培”生存空间有望被进一步压缩,但其可能向更隐蔽、更碎片化的方式变形。

下一步,应在提升违法成本的同时,完善灵活就业与岗位培训的正规供给,让求职者能以更低成本获得真实可用的技能提升与岗位匹配服务;同时推动招聘市场规则统一、信息披露标准化,形成“可验证、可追责、可救济”的就业服务环境。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招转培"骗局的蔓延不仅损害个体权益,更侵蚀社会诚信基础。

在数字经济深度发展的今天,维护就业市场秩序需要技术创新与制度完善双轮驱动。

只有当监管部门、招聘平台、培训机构和求职者形成治理合力,才能让劳动者在追求职业发展的道路上远离陷阱,真正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