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报5批次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并启动查封召回措施保障用药安全

在2025年第四季度药品质量专项监督行动中,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及区县监管部门,对流通领域药品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显示,有5批次中药饮片未达到国家标准。其中,湖南柳城中药饮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批号250402)等4批次产品在“检查”项目上不合格;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穿山龙(批号190501)存在“性状”不符问题。业内人士表示,中药饮片的质量问题多与原料采收、炮制工艺和储存条件有关。本次通报中的“性状不符”,可能涉及药材真伪、加工环节不规范等情况;“检查”项目不合格,通常与水分、灰分等关键指标超标有关。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将中药饮片纳入重点整治领域。2024年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继续明确建立中药材全程追溯体系,但部分中小企业在落实中仍存在不足。此次通报未披露涉事产品的具体风险,但专家指出,不合格中药可能影响临床疗效,严重时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以茯苓为例,若二氧化硫残留超标,长期服用可能损害肝肾功能。重庆市药监局已启动应急处置,责令相关单位下架封存问题批次,并对生产、流通环节开展追溯核查。依据《药品管理法》第117条,涉事企业可能面临最高货值金额3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或将被吊销许可证。为推动长效监管,重庆药监部门表示将推进三项措施:一是扩大对中药材种植基地的飞行检查范围;二是加快饮片生产企业数字化追溯系统建设;三是联合医保局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次违规企业限制集采资格。中国中药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饮片市场规模预计突破5000亿元。行业扩张加速的同时,仍需以标准化生产和智慧监管提升质量水平。

药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任何环节都不能松懈;此次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和依法处置,有助于压实企业责任、净化市场环境,也提醒医疗机构、药店和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并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质量通报信息。只有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各方共同发力,才能持续完善药品质量安全防线,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