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误入“话务”陷阱到重回职场正轨:未成年人涉诈案件观护帮教显成效

17岁的小花(化名)本应人生的关键时期规划美好前程,却因一时误判而陷入违法深渊。中专毕业后,她误入一家诈骗公司担任"话务员",虽然内心知晓工作性质违法,但仍心存侥幸继续任职。最终,她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面临法律制裁。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部分青少年求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往往缺乏工作经验,对求职信息的辨别能力有限,容易被高薪承诺所吸引,进而误入非法企业。诈骗团伙正是利用这个心理特点,大量招募年轻员工参与违法活动,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犯罪产业链。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小花受雇于诈骗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诱导他人高价消费,已符合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便只是"打工领工资",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鉴于小花案发时未成年、无犯罪前科、主动认罪认罚等情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表明了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随后,检察机关联合社工中心启动为期6个月的观护帮教计划,为小花提供了重新开始的机会。 在帮教过程中,青少年司法社工为小花制定了个性化的成长方案。一上,社工关注诈骗案件对其心理造成的冲击,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帮助她缓解负面情绪,重建心理健康。另一方面,社工聚焦其职业发展的核心需求,教导她如何理性辨别求职信息、识别工作陷阱、规避职业风险。同时,社工系统普及诈骗罪的对应的法律知识,让小花深刻认识到"虚构身份诱导消费"的违法本质,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自觉。 在社工的悉心帮扶下,小花成功入职一家甜品店。凭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优异的业务表现,她逐步晋升至管理岗位,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广泛认可。在6个月的考察期内,小花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主动参与志愿服务,表现出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各方对其表现给予一致好评。 经过综合评估小花在帮教期间的成长表现,鼓楼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小花顺利回归正常生活,重新踏上人生正轨。

该案表明,对误入歧途的青少年需要惩戒与挽救并重。司法机关通过专业化社会支持体系,既维护法律权威,又给予改过机会。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就业安全,仍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