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烟台黄先生拿到了朋友赞助的20箱精品红酒,当晚就去芝罘屯路的德邦营业点提货。拆到第三箱时,玻璃酒瓶碎了,酒液撒了一地。黄先生觉得快递公司应该负责,可工作人员说他们只保丢,不保损。这下黄先生气坏了,当场决定把剩下的228瓶酒全都砸碎。 黄先生为了给玻璃瓶做好防护,额外花了60元加装了木托。他觉得既然交了木托费,快递公司就该对破损负责。但快递公司解释说木托主要是用来防丢的,不是防碎的。 黄先生交了2000元保费,以为能保平安,结果现在酒瓶碎了却得不到赔偿。他跟快递公司拉锯了一个小时,最后情绪失控。 律师说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快递公司应该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负责。除非损失是由货物本身的问题或者托运人的过错导致的,否则快递公司不能以内部规定来免责。 得知法律规定后,德邦也改变了态度。他们愿意给黄先生受损那箱红酒理赔。不过黄先生提了三个条件:书面道歉、退回2000元保费还有优化易碎品包装标准并公示。 最终这场风波以碎酒沉入垃圾桶结束。纠纷转到了书面程序里去了。虽然物流公司答应了黄先生的要求,但消费者对“保价=保丢不保损”的质疑还在继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