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前高管提起了刑事控告,指控他们涉嫌职务侵占。不过,因为证据的问题,这个刑事案件在2022年底就被撤销了。这次2亿元的追索请求是通过民事诉讼提出来的,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网心科技有限公司把公司前首席执行官陈磊、前高级副总裁董鳕等多人,还有深圳市兴融合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给告了。他们想让这些被告赔偿2亿元。 迅雷公司在诉状中说,深圳市兴融合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不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没有经过有效的董事会监管和财务控制。关键的印鉴和银行账户都由陈磊等人的关联方实际掌控,这对公司利益构成了潜在侵害。不过,陈磊方面解释说兴融合公司是为了应对市场风险而设立的运营架构。双方对于这个公司的性质和控制权归属有不同的看法。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悦分析说,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上有差别。民事诉讼只需要证据证明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就够了,比起刑事诉讼“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严格标准要容易些。在之前刑事程序终止后,通过民事诉讼来追究资金流向和利益损害的因果关系是常见的做法。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正刚也指出,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往往隐蔽性很高,需要时间去梳理证据链条。迅雷这次起诉可能意味着他们已经掌握了足够支持主张的证据材料。不过他也提到如果被告还在国外的话,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应诉以及判决执行等问题都可能成为挑战。 兴融合公司和迅雷公司对簿公堂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双方对关联交易是否合规的看法不同。案件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我们会持续关注案件进展的情况。这个事件也反映出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和高管责任边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