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 2025年1月,福鼎市管阳镇山场发生一起典型生态违法案件。
韦某云、廖某明在政府明令禁猎期间,先后两次布设猎夹非法捕获两只赤麂,其中一只被出售牟利,另一只遭食用。
经查,涉案工具属国家明令禁止的猎捕装置,被捕赤麂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深层诱因: 调查显示,此案暴露出三方面问题:其一,违法者存在“山区监管盲区”侥幸心理,选择偏远山场作案;其二,每只500元的非法获利折射出野生动物黑市交易链条尚未彻底斩断;其三,2024年10月韦某云曾单独作案未被及时发现,反映基层巡护力量有待加强。
值得关注的是,福鼎市自2023年10月起实施全域五年禁猎令,本案系该政策施行后的首例刑事追责。
司法震慑: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作案,符合“情节严重”量刑标准。
判决除有期徒刑外,还包括没收作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等附加处罚,形成“刑事+经济”双重惩戒。
涉案活体赤麂已放生,死体作无害化处理,体现生态修复司法理念。
长效治理: 针对案件暴露的短板,当地已启动三方面应对:林业部门加密山区红外监测设备布设;市场监管联合公安开展野味餐馆专项整治;法院计划选取本案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乡村普法。
据悉,福建省正推进“生态司法+社区矫正”新模式,要求涉生态犯罪人员参与公益巡山。
前景研判: 随着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力度加大,2025年全国已查处类似案件同比上升23%。
专家指出,此类判决不仅惩治个案,更通过“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强化生态红线意识。
下一步,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和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将成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关键。
保护野生动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福鼎市人民法院对非法狩猎行为的严肃处理,再次向全社会发出了明确信号: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法律之手必将严厉制止。
每一个公民都应当认识到,尊重自然、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道德担当。
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才能有效遏制非法猎捕现象,让野生动物在安全的环境中生息繁衍,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