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才留住,单靠硬性规定可不行。听现代快报说,2025年三亚中学给了一名老师处分,因为他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没有经过学校同意,去了别的单位考试报名。学校觉得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教职工管理规定》,决定把他开除。2月25日,三亚市教育局就这事通报了一下,现在问题已经弄到劳动仲裁那去了,还在审理呢。 学校这边想保住师资力量,觉得人员老变来变去会影响教学秩序和招聘培训成本。学校想用合同约束老师报考,就是想稳住团队,让学生们的利益不受损。这种想法是能理解的。 可是老师那边也有道理。职业发展是个人权利,三年的合同不该把人拴死。只要业余时间不耽误教学,去别的地方考试也没啥问题,非说成严重违纪是不是太严了?这点规定似乎不太尊重人的职业规划。 双方各有各的难处。学校要稳定但不能光靠堵着人走;老师想发展也得讲规矩。好的制度得保障学校运行,也要给员工留发展空间。这个案子正在仲裁,以后能当参考。 对别的学校来说,与其发禁令留人,不如想想怎么用事业、待遇和感情把人的心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