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辉任天津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系最高检司法改革骨干力量调整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司法人事任命;现年56岁的王光辉同志正式就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待履行法定备案程序后,将依法转任检察长职务。这次人事调整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人事调整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事业发展。检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面向新阶段,唯有坚持依法履职、深化改革创新、夯实队伍建设,才能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项监督、每一次为民服务之中,为法治天津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