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纪委监委通报年度监督执纪情况:立案498件510人,处分乡科级干部82人

惠阳区纪委监察机关2025年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折射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 从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情况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85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24件次,体现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871件,通过分类处置、研判分析,为后续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立案查处工作表现为较为清晰的层级结构。全年立案498件51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94人、一般干部71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35人,以及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3人。此结构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将乡科级干部作为查处重点,聚焦基层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乡科级干部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其廉洁自律状况直接影响基层治理效能和群众信任。 处分结果显示,全年共处分41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30人、政务处分112人。乡科级干部处分82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9.8%,反映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处分对象覆盖不同职级和身份,说明了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执法的全覆盖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时,注重运用“四种形态”分层分类处置机制。全年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5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425人次,占49.5%;第二种形态(组织处理)364人次,占42.4%;第三种形态(党纪轻处分)31人次,占3.6%;第四种形态(党纪重处分或刑事处罚)39人次,占4.5%。这一结构显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教育提醒,把工作重心放在早期干预和纠偏上,推动问题在苗头阶段得到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从数据对比看,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达91.9%,体现出监督执纪的预防属性和教育功能。这种做法既注重教育挽救、帮助干部及时纠错,也守住纪律底线、规范权力运行。同时,第三、四种形态的运用也表明,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严肃查处,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和权威。

这份反腐工作“成绩单”,既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际成效,也展现了监督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探索方向。面向新时代“赶考”路,如何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仍需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正如数据所呈现的,以“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的思路分类施策,体现了反腐败治理中兼顾惩治与预防的实践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