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共治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屏障 专家呼吁构建科学治理体系

问题:数字化深度融入学习与生活,未成年人“触网早、用网深”已成常态;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97.3%。社交平台、短视频与智能终端带来信息获取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沉迷风险、不良信息侵扰、隐私泄露、诱导消费以及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新问题。如何在保障未成年人正当用网权益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成为网络治理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上,平台算法推荐叠加内容传播速度快、商业链条复杂,不良信息更容易“变形”扩散;另一方面,家庭监护精力有限、数字知识储备不足,学校数字素养教育推进不均衡,部分产品“适龄设计”不到位,导致治理呈现“碎片化”“滞后”等问题。不容忽视的是,澳大利亚拟于2025年12月实施针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社交媒体禁令,引发国际讨论。涉及的专家认为,简单隔离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内容生态、产品机制与责任落实问题,反而可能削弱青少年数字社会的适应能力与竞争力。结合我国互联网发展阶段、治理理念与现实需求,更需要以系统治理替代“一刀切”。 影响:治理手段若过于粗放,可能走向两种偏差:其一,以禁代管,忽视网络在学习、社交与创新实践中的积极作用,造成“数字断层”;其二,放任失管,使未成年人长期暴露在不良信息、网络欺凌和过度用屏的健康风险中。尤其在视力健康上,家长普遍担忧。眼科专家指出,电子屏幕已成为学习与生活的基础工具,关键不“能不能用”,而在“怎么科学用、如何用技术手段提升防控效果”。应在合理用屏、用眼健康监测、内容适配各上形成可执行的管理闭环。 对策: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法治化、精细化、协同化上同步发力,构建家庭、学校、平台、政府各尽其责的治理体系。 一是以法治和标准打牢基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深化网络综合治理、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层面,国家网信部门发布的《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提出整体方案,推动终端、应用与分发平台协同建设未成年人模式,将分散功能集成化、分段保护一体化,并围绕时间、内容、功能三上优化,提升保护机制的可用性与易用性。3月1日起施行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更增强可操作性,明确相关信息类型与表现形式,并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为监管执法与平台合规提供明确参照。 二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平台应将“适龄”贯穿产品设计、内容审核、推荐分发、互动功能与商业化环节全流程:完善青少年内容池与分级推荐机制,强化对诱导打赏、诱导消费、擦边低俗、网络欺凌等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同时在未成年人账号体系、隐私保护与身份核验上加强技术和管理措施,做到风险可见、处置可追溯。 三是把数字素养教育前移。学校应将网络安全、信息辨识、隐私保护、反欺凌与合理用网纳入课程与实践,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家庭应从“管设备”转向“管规则”,通过共同制定上网时段、使用场景与内容边界,形成稳定可执行的家庭数字公约,并与学校、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形成联动。 四是完善社会共治与专业支撑。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引入心理健康、教育、医学等专业力量,提升对沉迷、欺凌和不良内容影响的早识别、早干预能力,推动形成“预防—发现—处置—修复”的闭环治理。 前景:面向智能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将从“补短板”转向“建生态”。随着未成年人模式推广、网络信息分类标准落地以及平台合规能力提升,治理将更强调精准识别、分龄分级和场景化管理。专家认为,在坚持开放使用与有效保护相统一的前提下,通过制度约束、技术赋能与教育引导合力推进,既能守住安全底线,也能让未成年人更好共享数字发展成果,在健康、可控的环境中提升学习能力与创新能力。

未成年人是数字时代的原住民,网络已成为他们学习、生活与交往的重要工具。既不能简单禁用——也不能完全放任——而应以更系统的多方共治实现“在开放中保护、在保护中成长”。通过科学治理,让未成年人在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中充分发展能力、释放潜能,不仅是对当代青少年的负责,也是对国家未来竞争力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