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说说6月14号的事儿。乐东法院给了刘某常4亩地,这事儿可是费了不少劲儿。6月14日这天,乐东法院派了副局长马江来带队,把地弄利索了,把这块地还给了刘某常。 这故事还得从以前说起。刘某常跟村委会签了合同,本来好好种地呢,谁知道邻居刘某福私自种上了槟榔苗,把这地当成自己家的了。 刘某常去找他谈过好几次,他就是不听。刘某常就把这事儿告到了乐东法院。法院一审判了让刘某福把地还回来。 刘某福不服气,上诉到了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结果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可判决下来后,那槟榔树还是长在那里。 后来案子进入执行程序,法官去村里找过好几次人也没说通。 法院就弄了个采伐许可,贴了公告让刘某福自己把树弄走。 过了期限还是没动静,法院就决定6月14日动手。 那天早上七点多,法警和挖掘机都到了现场。 刘某福的亲戚朋友来了好几个想拦着不让干活。 法警赶紧把人散开了,给他们说妨碍执行是要被罚钱、拘留甚至坐牢的。 忙活了三个小时,地上的树都被清干净了。 最后这块地还是回到了刘某常手里,他高兴地给法官竖大拇指。 这件事说明法律还是有底气的。法院不拖延也不打折地执行判决,公安、村委会、司法所这些部门一起配合着干。 这事儿不仅效率高,还显出了司法的权威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