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受伤索赔的这事儿在朝阳区法院审判完了,闹得挺大,大家都挺关注。学校给小张安排了北京一家马术俱乐部去实习,这是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的结果,校外实习本来是个锻炼学生实践能力的好机会。但没想到的是,小张在实习期间牵马的时候,因为马匹受惊被踢了肚子,导致肝破裂、右肾切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小张一边治伤一边找学校和马术俱乐部赔。 这案子核心就在怎么定性质和谁的错更大。法院认为小张在俱乐部干活儿、拿工资,这就是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干活儿受了伤,得看双方谁有过错。学校虽然没直接管这事,但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还是有责任的。不能因为学生在校外实习,学校就一点儿不管。 法院还指出马术俱乐部作为直接用人方和管理者,得知道岗位有多危险。出事的时候小张没戴护具、也没按规定牵马,而俱乐部也没法证明自己对他进行过足够的安全培训和现场指导,这明显就是管理上有漏洞。学校那边虽然不直接指挥学生干活儿,但作为职业教育机构,也应该评估岗位风险并跟俱乐部沟通好怎么保护学生。这两边都没尽到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特别提到实习生在积累经验的时候操作上有点小失误很正常,但不能因此就少赔人家的钱。这种认定体现了法律对学生这种弱势群体的保护。最后判下来让马术俱乐部赔70%也就是57万多块钱,学校赔30%也就是26万多块钱。钱现在都已经给到位了。 这个判决不光帮小张拿回了损失的钱,还把职业教育实习中的安全责任链条给理得清清楚楚。它提醒学校和企业在搞产教融合的时候,得先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只有学校教到位、企业管好了、法律也管用了,实习才能真正变成学生走向社会的安全“试炼场”,这样职业教育才能发展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