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门平衡的艺术

跟大伙儿唠唠关于知识产权案子里那档子恶意诉讼的事儿。说实话,现在这世道稍微有点变化,法律就得跟着转,2月28日那天,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开了个新闻发布会,聊的就是这档子事。他们在第49批指导性案例里头,给恶意诉讼的认定定下了规矩,强调得严格审慎点儿,既不能漏了该认的,也得防着把不该认的给认了。 法院嘛,本来就是给大伙定规矩、讲道理的地方。按规定,咱老百姓告谁得先打官司,法院才管,这叫“不告不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咱就随便把别人给告了,法律保护你说话的权利,可你也得有个界限。你要是拿法律当武器去坑人、搞钱,那就是滥用权力,也是在挑战法律的威信。最高法这次专门挑了个典型案例来讲,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啥叫正当维权、啥是恶意缠讼。 看那个叫泉州日某公司的案子就很有意思。他们手里的专利早就没了,还非得去告人家福建恒某科技。明明没理还非要打官司,目的就是想把对手给压下去。这种行为既没理也没事实依据,纯粹是想让对方花钱请律师来应诉,结果把本来干净的市场搞得乌烟瘴气。对于这种耍流氓的行径,法院肯定不能惯着;但对于那些真凭实据想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企业,法院就得帮着撑腰。 为什么要在知识产权这块儿特别盯紧恶意诉讼呢?说白了就是这玩意儿跟一般的财产不一样,太虚无缥缈了。不像我有块地、有个房子那么清楚,到底谁侵权了、谁该赔多少钱,往往得靠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定夺。如果咱们把关不严、随便划拉一笔说这是恶意诉讼,很容易误伤了那些真心实意要维护权利的人。 这几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了、打官司成本也低了点,这本来是好事儿。可有些心眼儿坏的人却觉得这是个捞钱的机会,“钓鱼维权”、“碰瓷起诉”的套路越来越多。这要是不管控住,创新的活力就会被打消掉。 其实啊,司法就是门平衡的艺术。这次最高法提的“严格审慎”,就是在保护创新和防止滥用之间找了个中间地带。咱得既要让守法的人觉得有安全感去维权,又不能让那些想占便宜的人得逞。 编辑 / 迟道华校对 /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