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促销承诺非赠与 开发商不得随意撤销——重庆法院判决维护购房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问题——促销“赠送”落空引发履约争议。彭某某、雷某某与某置业公司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买案涉房屋。签约购房过程中,二人参加开发商推出的“送精装大礼包”活动,协议载明由开发商无偿提供精装修套餐。房屋交付后,开发商以经营困难为由未实施装修,购房人诉至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按约履行。庭审中——开发商辩称涉及的内容属于“赠与”,因财务困难已无法履行,提出撤回承诺。一审判决支持购房人诉请后,开发商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判决提醒市场主体:脱离履约能力的营销承诺,最终可能演变为法律风险。在构建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生态过程中,司法裁判通过一个个案例明确规则边界,推动行业从单纯价格竞争转向质量与诚信的竞争。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也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