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关于“教科书式耍赖”的案子,这一回终于有了结果。2015年10月,赵勇的父亲赵香斌出车祸了,是被黄淑芬撞的,伤得挺重。法院判黄淑芬赔93.5万多块钱,可是她压根没想着还钱。 后来赵勇在网上曝光了她的行为,大家都说这叫“教科书式耍赖”。等到2017年底赵香斌老人走了,钱还是没拿到手。到了2018年,黄淑芬因为这事儿被判了刑。就算这样也没用,民事赔偿还是没落实。 这次终审是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的。主要是看黄淑芬有没有把钱送给她女儿刘明月。一审法院觉得她给了刘明月44.9万多块钱,把这笔钱给撤了。黄淑芬不服上诉了,中级法院重新算了算,最后判决撤销她无偿送给刘明月402686.93元的行为。法院还说刘明月得把这钱还给她妈妈。 法律界的人说,债权人撤销权就是专门防着那些想赖账的人。这次法院支持债权人撤销权,就是想告诉大家:这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不行。 虽然赢了官司,赵勇也没轻松多少。他算过账,黄淑芬现在还有大概69万元没还呢。这事儿从2015年拖到现在都快十年了,他的生活全被打乱了。他最近一直在等判决生效后的十五天期限到了就去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他也怕接下来还有新的拖延。好在2025年9月的时候,法院把黄淑芬的一部分退休金给冻结执行了,一边保障她的基本生活一边要钱。这算是有点人性化吧。 这个案子挺长的,从一开始到现在十多年了。它就像个小例子,让人看到了维权有多难、执行有多难、诚信有多重要。终审判决是把法律态度亮出来了一步一步往前推的标志。 不过光判了没用,得把钱真金白银拿出来才算完事儿。这也告诉我们要想让法律有尊严、让老百姓心里踏实就得一直努力下去、把那些不讲信用的人彻底管住才行。这案子到底能不能结干净?大家还在盯着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