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出了事,把住在这里的老人给害了。这事闹得挺大,家属和机构就责任怎么分、

话说在2025年的2月,上海有一家养老机构出了事,把住在这里的刘某给害了。这事闹得挺大,家属和机构就责任怎么分、赔多少钱争执不休,最后只能对簿公堂。法院这次不光把这单案子给办了,还顺便给养老行业里的监护职责和风险防控划了个道道。案子的起因是刘某在凌晨不幸去世。据查,他当时情绪不稳非要起床,护理人员为了防他摔倒,给他绑了根尼龙绳然后放他在大厅待着。结果刘某自己开着轮椅跑了,还点着了身上的绳子烧了起来。这一烧可不得了,刘某就这么没了。 家属觉得这全是机构的锅,他们说用的是普通尼龙绳,这绳子太易燃了,不规范;还有就是凌晨让行动不便的老人自己待着不管,看护太差劲。法院仔细查了一遍事实。虽然刘某拿了四级残疾证行动不便,但证据显示他其实能自己坐轮椅、拿打火机,尤其是前一晚还在这儿抽烟不听劝。法院觉得刘某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能想到用火烧绳子有多危险,他自己动手点火导致出事,主要责任得自己担着。 不过法院也没说机构就没事了。机构明明知道刘某有烟瘾还刚骨折过,看护得更仔细点才对,结果只用了根绳子就不管了。他们没看住老人脱离安全区和点火的危险举动,在安全管理上出了大漏子。所以一审法院判刘某自己担大头责任,机构没尽到安保义务担小头责任。具体算下来让机构赔30%的损失,也就是六十多万块钱。已经给了25万,还得再掏三十五万多。 家属不服气上诉了,硬说机构是直接原因。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看了觉得一审没错,维持原判。这次判决告诉大家:对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自个儿的安全得自己留神;如果是老人故意搞那些特别危险的事造成的后果,机构的责任就会轻一点;至于养老机构嘛,就得提供符合规矩的环境、做好预防措施、看好人。这也提醒大家做养老服务的得把安全放第一位,严格按操作来;老人和家属也得配合好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