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因为网络直播行业的红火,不少人看着别人在网上赚得盆满钵满,也一时冲动跟公司签了合同。谁知道没干多久就擅自停播了,于是就闹上了法庭。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最近就判了这样的一桩案子。2024年11月,罗某给主播刘某签了一份《直播独家合作协议》。合同里说得明明白白,刘某要是想在罗某这里干,就得把每月的有效直播天数拉到26天以上(每天得播超过6小时,还不能消极怠工),每月的直播时长也得超过150小时。罗某这边除了给电脑、声卡这些设备和剪辑技术支持,还得负责宣传推广。结果开播才一个月,刘某就因为直播时长不够被罗某催得急。到了12月,他还是没达标,累计才播了不到92小时。之后罗某联系不上刘某了,就把他告上了法院,要他赔3万元违约金和8000元设备费。刘某不服气,反过来要求法院把合同给解除掉。 法院仔细查了查发现,双方签这份合同都是出于自愿,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谁要是没按合同办事就得负责赔偿。这案子里双方约定在2024年12月正式开播,可刘某根本没好好履行义务。后来他失联了,搞得罗某连监督都没法进行。这种行为明显违约了。 不过法院也说了点公道话:罗某也没证据能证明他按照合同给刘某做了宣传推广工作,多少有点责任。所以法院综合考虑了双方合作的时间长短和各自的过错程度,把违约金从3万元降到了6000元。至于那台设备损失费嘛,刘某占了人家半年多时间用,要是现在退回去估计还会有别的麻烦。法院看了看购置票据就直接判刘某赔4000元算了。 既然刘某都不想干了合同目的达不到了,那刘某要解除合同的诉求法院就准了。这么一算下来,刘某总共得赔1万元设备损失费加违约金。不过因为现在合同目的达不到了,双方约定好的合同就在2025年6月10日彻底解除了。一审判决下来后刘某不服上诉了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法官也顺便给大伙儿提个醒:现在做网络主播虽然前景好但是法律纠纷也多着呢。公司要是想用高额违约金把主播锁死那是不行的这种做法既害了行业也不划算主播自己签约的时候也得冷静点别光看钱要看清条款特别是违约金怎么算出了事怎么办免得签了“天价”违约金到时候自己都不知道咋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