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网络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手段隐蔽化、链条化、技术化趋势明显,借助流量、算法、数据等要素实施“暗战”,一定程度上推高营销成本、挤压合规经营空间,客观上助长以低质低价、恶性比拼为特征的“内卷”现象。
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将强化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监测和执法,围绕群众反映强烈、违法多发的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整治,推动网络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问题:线上竞争失序,扰乱公平交易秩序。
近年来,直播带货、平台交易、内容营销等新业态快速发展,便利消费的同时,也催生“刷单炒信”“虚构人气”“商业诋毁”“夸大功效”等乱象。
一些经营者通过流量劫持、黑公关互踩、虚假评价等方式抢占注意力;还有个别主体通过不当方式获取或滥用数据资源,侵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述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基础,还可能诱导消费者作出错误选择,损害市场信任。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技术门槛,违法成本与治理难度并存。
一方面,流量成为重要生产要素,部分主体为追求短期转化率与排名优势,倾向以“捷径”代替产品和服务提升;在价格竞争激烈、同质化较高的赛道中,虚假宣传和恶意对比更易被误用为“竞争工具”。
另一方面,私域直播、社群营销、跨平台引流等场景分散,证据易消散、追溯难度大;数据抓取、流量劫持等技术手段隐蔽性强,传统监管方式面临时效与精度挑战。
同时,平台生态中“平台—商家—服务商”多方参与,责任边界不清晰时,易形成监管套利空间。
影响:加剧“劣币驱逐良币”,抬高社会交易成本。
不正当竞争挤压合规企业利润空间,迫使部分企业把资源从研发、质量与服务转向获客与应对“舆情战”“价格战”,影响产业长期竞争力。
对消费者而言,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行为可能带来误购和健康风险,尤其在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等领域更需警惕。
对行业而言,互黑互踩、刷量造假会扭曲市场评价体系,削弱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影响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
对策:以专项整治为牵引,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并压实平台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将在2025年部署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紧盯直播电商、老年人药品和保健品、光伏、汽车平台等重点领域,聚焦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商业诋毁、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构直播间人气以及相关行业“互黑互踩”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关注新技术场景中的不正当竞争风险。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共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932件,罚没金额7152.94万元,反映出监管执法持续加力、整治成效逐步显现。
在执法方式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更多依托数字化监管执法平台开展监测,推动从“事后查处”向“早发现、快处置”延伸,并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高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网络商业诋毁等行为的发现效率和取证质量,拓展线索来源、及时固定证据,增强监管精准性与威慑力。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通过多次组织平台企业座谈、宣贯法律要求,推动外卖、酒旅、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平台企业全面自查经营行为,在合规轨道上稳健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25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围绕网络不正当竞争补充完善了数据权益保护、平台经营者责任等制度安排。
监管部门提示平台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法定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合规经营,也要对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进行引导和规范;发现平台内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
通过“制度约束+技术治理+协同共治”,推动平台从“流量逻辑”回归“价值逻辑”。
前景:从集中整治走向常态治理,促进形成良性竞争生态。
随着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数字化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平台责任更加明确,网络市场治理将更强调规则统一、标准明确和可执行性。
预计下一阶段监管将更加注重源头预防与长效机制建设,包括完善平台内规则、强化风险预警和投诉处置闭环、提升商家准入与信用管理水平等。
对企业而言,合规将成为竞争底线,产品质量、服务体验、供应链效率与品牌信誉将回到竞争核心;对行业而言,公平竞争环境改善有助于减少无效内耗,推动创新投入与高质量发展。
在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的背景下,这场专项整治既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必要之举,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选择。
如何平衡创新包容与规范发展,持续完善适应新业态的监管工具箱,将成为检验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
市场主体唯有在合规框架内创新,方能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