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这块的规矩给完善了

最高人民法院终于放出大招了,专门发布了第六批十个典型案例,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这块的规矩给完善了。法治日报的记者张昊报道,这次是在3月26号这一天,最高法把这十个案例直接摆在了台面。它们主要针对民事和行政两种案子,民事这边涉及到“套牌”、“白皮袋”、甚至还有储存种子、进口侵权这些花样。 法院这回可是下了死命令,只要是真搞创新的,那就给你真保护。保护范围不光是把你圈起来就完了,得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地看着你。这次的案子里头有四件直接上了惩罚性赔偿。法院的态度很明确,管它是真还是假,反正加大打击力度,把侵权成本给提上去。 在“NP01154”玉米案里,因为侵权的品种多、时间长、面积大,直接判了2倍的惩罚性赔偿,一共给了5334.7万多块钱,这可是创下了咱们国家植物新品种赔偿的新纪录。“农麦88”小麦那案子更狠,因为对方是用没标名的“白皮袋”卖货,而且卖得时间长、数量大,判了3倍的惩罚性赔偿,直接赔了157.5万。 “吉宏6”水稻是被人用套牌的方式侵犯了,也是赔了2倍惩罚性赔偿,50.6万。“齐黄34”大豆更惨点,卖的是那种没有标识也查不出源头的“白皮袋”种子,还存了不少货,赔了41.2万。 法院这回也不只是光判案子,还是得仔细贯彻落实种子法还有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怕创新措施来应对。 在“WG646”玉米案里,就明确说了一个事:只要品种权人能证明你那品种特征特性跟授权的一样,你再拿别的授权品种说事说你没侵权基本没用。 在“天使红”石榴案里,细化了那些无性繁殖出来的侵权苗怎么灭活、怎么处理的标准和具体办法,彻底堵住了它们再次扩散的口子。 在“WH818”玉米案里,规定得很死:权利人拿出证据证明了亲子关系之后,被告要是还不拿出没用过授权品种的证据来承担后果就行。 在“R900”水稻行政处罚案里就更有意思了,直接说了民事和解没法挡住行政处罚这根棒子——只要为了社会公共利益。 这回还专门细化了种业侵权案件中怎么判断社会公共利益的标准,好让执法和司法的标准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