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迪丽热巴、肖战一线明星的脸换成了自己的脸去拍短剧,律师张起淮给这种做法下

AI把杨紫、迪丽热巴、肖战这些一线明星的脸换成了自己的脸去拍短剧,律师张起淮给这种做法下了判决,必须赔钱,还得坐牢。靠着这些换脸剧,他们赚得盆满钵满,连肖像权的基本授权都没拿到,完全是在滥用技术搞商业侵权。 这些侵权行为可不止是偷图那么简单,制作方用技术把明星的生物特征提取出来,再合成一个新的虚拟形象拿来赚钱。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用信息技术伪造别人的脸来侵犯肖像权,商业上的AI换脸恰好踩中了这条红线。如果短剧内容低俗,伤害了明星的名誉;或者把真实的表演片段用了进来,那还得加上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问题。人脸信息是敏感的个人信息,制作方不经过授权就拿来训练AI模型,这也是违法的。 侵权的法律责任特别重,张起淮律师说,一般得赔精神损失费、公证费和律师费等等。要是赚了很多钱而且情节恶劣,可能还要坐牢。非法获取生物信息或者传播淫秽物品、诈骗,都有可能构成犯罪。 很多平台总拿技术中立当借口说内容是用户上传的跟自己没关系。张起淮律师驳斥说法律不支持这种说法。按照规定平台得审核这些内容并主动筛查侵权行为。接到通知后必须马上处理相关内容和模型,如果不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平台得负连带责任;如果平台明知侵权还帮忙推荐和分成甚至参与制作那就构成了共同侵权。 维权的第一步是快速取证。因为AI侵权的内容容易被删除或篡改,所以必须抢时间。张起淮建议用录屏、截图、保存链接等方式固定证据,还可以用时间戳和区块链来加固证据的法律效力。对于影响大的侵权行为要及时去公证处办公证。 现在维权很难主要有两个难点:一个是找不到幕后黑手;很多制作方用假身份注册账号躲在境外;另一个是证据容易没了;AI内容上线几天就可能被下架关键数据都没了;就算有了证据司法鉴定机构的标准也在变法院也不一定认可。 行业需要更严格的监管机制。现在主要靠事后投诉处理而缺乏事前预防手段;平台应该在内容上传时就进行技术筛查要求上传方提供授权证明;司法机关也得赶紧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标准;对于恶意侵权的还可以考虑惩罚性赔偿让违法成本更高从而遏制乱象。 你觉得平台方应该负什么样的审核责任?是不是技术审核到位了就能免责?还是必须对侵权内容负责?大家可以在评论区说说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