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临近退休被拒发年终奖 法院判决企业必须支付

春节临近,年终奖成为不少劳动者关注的话题。但一些临近退休的员工,却可能遭遇年终奖被拒发的情况。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对涉及的争议作出清晰裁判,为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案件围绕员工老吴与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的年终奖发放产生分歧展开。老吴于2019年入职该公司,因市场工作经验丰富受聘为市场总监,月基本工资税前4万元。2021年初,公司向全体员工发送考核通知,并在邮件中写明“已提出离职的员工不参与考核;奖金发放前提出离职的员工不参与奖金分配”。当年3月,公司依据考核结果向老吴发放年终奖4万元。

年终奖看似是一次分配安排,背后考验的是规则是否公正、是否守住法治底线。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劳动者而言,退休不应成为被排除的理由;对企业而言,真正可持续的管理自主权,来自合法合规的制度建设与公开透明的激励机制。把“该得的”说清、把“如何得”定明,才能让劳动付出有回响,让企业运行更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