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八百垧法庭在最近解决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系列案件,涉及到14家小微商户的持续经营。2025年,大庆市某公司收购了红岗区八百垧小区14处商业服务用房。这14处商铺已经被多家商户租用多年,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商业生态。红岗区法院八百垧法庭庭长邱剑和法官付永光在处理这起纠纷时,没有急于审判,而是先详细了解案情,分析其中的利益关系和影响。邱剑和付永光意识到,简单一判了之会导致商户经营中断、客源流失,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因此,他们决定利用“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司法调解来化解纠纷。法庭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新房主要求商户腾房并支付费用,而各商户则援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反对搬迁。法官与调解员通过“背对背”与“面对面”结合的方式调解双方。他们发现新房主购买房产主要是为了出租获取收益,而商户需要稳定经营场所。因此矛盾焦点从“是否腾退”转向了“如何建立新租赁关系”。法官提出了一套务实灵活的方案:已欠费用依约给付、新签合同重新协商、不同房屋分类计算、所有商服打包解决。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所有商户和新房主达成一致并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红岗区法院这次调解实践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工作中的运用。它超越了就案办案的思维,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通过司法调解工作有效保护了小微市场主体和就业岗位。这个成功解决的案件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路径:坚守法律底线同时充分运用调解智慧,聚焦各方核心利益关切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走向合作最终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