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墙内到田野间:湖南监狱人民警察以雷锋精神拓展普法与公益新实践

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把雷锋精神融入政法工作,成为监狱系统需要持续回答的课题。近年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通过系统部署,推动雷锋精神在监管改造一线落地见效,取得了明显成效。岳阳监狱“蒲公英”普法讲师团的探索颇具代表性。该团队自2021年成立以来,围绕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在监区推行“点单式”法律咨询,针对性解答在押人员的法律疑问;面向青少年开发情景式法治教育课程,把抽象法条转化为具体案例;在乡村设立流动法律服务站,三年来累计服务群众超过3万人次。这种分众化、互动化的普法模式,有效弥补了传统法治宣传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津市监狱龙运忠警官的志愿服务经历,说明了政法干警的社会担当。作为当地爱心志愿者协会骨干,他九年来利用业余时间走访200余户困难家庭——建立帮扶档案——并推出“爱心结对”“公益摄影记录”等项目。把职业优势与社会服务结合起来,既延伸了警务工作的触角,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湘南监狱朱圣颗警官的紧急献血事迹,则更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处置在押人员突发医疗危机时,他当即捐献400毫升血液挽救生命,用行动诠释了“改造人、挽救人”的执法理念。这类案例的持续出现,也反映出湖南监狱系统在教育改造工作中坚持生命至上、救治优先的价值取向。这些实践之所以见到实效,关键在于三上支撑:一是制度保障,湖南省司法厅将志愿服务纳入干警考核体系;二是专业支撑,发挥政法队伍法律、心理各上的专业优势;三是机制创新,搭建“监地联动”的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近三年湖南监狱干警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时长年均增长35%,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2.6%。展望未来,“执法+服务”工作模式还将更深化。随着《志愿服务条例》的贯彻实施,更加有组织、更常态的警民共建机制有望逐步形成,为新时代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探索更多可行路径。

雷锋精神的价值不在口号,而在把“为人民服务”落到行动、落到细处。湖南监狱警察在普法、帮扶和救治中的实践表明:当专业能力与公仆情怀相结合,志愿服务就能从一次次善举走向可持续的制度化供给,为基层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也让民生温度更可感、更可及。